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電信寧波 寧??h公共安全智能化配套設備及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ZJZT-2020-0162】),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本次公開招標擬采購中國電信寧波 寧海縣公共安全智能化項目所需的配套設備及系統(tǒng)集成采購。項目預算378萬元(不含稅),主要采購內(nèi)容包括二大部分:
第一部分,中國電信寧波 寧??h公共安全智能化項目所需的配套設備采購,相關配套設備最高限價236萬元(不含稅);
第二部分,中國電信寧波 寧??h公共安全智能化項目所需的系統(tǒng)集成采購,相關配套設備最高限價142萬元(不含稅);
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書。
1.2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投標最高限價(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投標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1.4建設
1.5設備質(zhì)保期:賣方所提供的貨物保修期為驗收[ 5 ]年(“質(zhì)保期”),從貨物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1.6建設期:設備交貨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內(nèi),系統(tǒng)集成部分需在合同簽訂后100天內(nèi)完成。
1.7付款方式:
配套設備部分:全部設備到貨并開箱驗收合格之日起45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的70%,初驗合格之日起30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的20%,終驗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10%。
系統(tǒng)集成部分:項目整體調(diào)試完成,初驗合格之日起30日內(nèi)支付合同總價的70%,終驗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0%。
1.8合同簽訂形式:簽訂總價合同,設備、系統(tǒng)集成分別簽訂合同。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2.2投標人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應不低于300萬元(含)人民幣。如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為其他外幣的,按照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等值人民幣。
2.3投標人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商業(yè)信譽,【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期間沒有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
2.4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申請。
2.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的;
(3)被暫?;蛉∠稑速Y格的;
(4)財產(chǎn)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5)在最近三年內(nèi)騙取中標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內(nèi)因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被解除合同/協(xié)議,或取消供應商資格的;
(7)在最近五年內(nèi),存在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為準);
(8)在與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合作過程中出現(xiàn)過重大問題且尚未妥善解決的;
(9)相關產(chǎn)品在中國電信或其他電信運營商出現(xiàn)過重大質(zhì)量或安全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
投標人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投標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0年2月14日17時30分至2020年2月23日17時3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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