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公司國電華北內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紅山風電場四期50MW清潔供暖項目35KV箱式變壓器設備采購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依據(jù)《呼和浩特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關于國電華北內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國電紅山風電場四期50MW風電清潔供暖項目核準變更的批復》(呼發(fā)改審批基礎字[2019]245號)和《關于華北公司內蒙古武川風電四期5萬千瓦風電供暖項目投資決策的批復》(國家能源函[2019]473號)。擬建場地位于紅山風電場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縣104省道83公里處,前期已投產(chǎn)三期風電項目,本次招標范圍為四期新增風電清潔供暖項目的35KV箱式變壓器。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紅山風電場四期50MW清潔供暖項目工程35kV箱式變壓器,型號S11-3300kVA/35kV,總數(shù)量為17臺,同時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備品備件、專業(yè)工具、消耗品及設計、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等。
2.3交貨期:2020年7月30日。
2.4交貨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境104省道83公里處(國電武川紅山風電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近三年內(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簽訂時間統(tǒng)計)具有額定容量≥2200 KVA,額定電壓≥35 kV變壓器的制造銷售業(yè)績,數(shù)量不少于150 套,設備已經(jīng)投運滿1年,提供合同復印件和使用方出具的設備已經(jīng)投運證明。投標人須提供符合本招標要求的業(yè)績合同掃描件,必須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內容或技術協(xié)議、供貨范圍、供貨日期、主要技術參數(shù)、合同簽字/蓋章頁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業(yè)績證明文件為無效文件。
【3】其他要求:投標人需取得所投產(chǎn)品同容量同電壓等級及以上的產(chǎn)品型式試驗報告;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9年12月31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1月08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