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深圳市十二號線軌道交通 委托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對深圳市十二號線軌道交通 車站保安服務項目(2022-2024年度)進行招標,歡迎符合資質并有意向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文件,有關事項如下:
1、項目
2、項目概況:該項目主要對深圳市十二號線軌道交通 所屬地鐵12號線正線33個車站管轄范圍及創(chuàng)業(yè)路主變電所、靈芝公園主變電所籌備期間的安全管控、現場管理、防火、防盜、防破壞和運營期車站安全巡視、客流引導、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以及兩個主變電所日常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進行外包。
3、項目
4、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5、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資金
6、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招標內容:
(1)籌備期工作內容(2022年度)
承包商主要工作是業(yè)主接收軌行區(qū)管理權后負責站臺端門出入管理,核查進入軌行區(qū)人員權限以及穿戴防護用品情況,協(xié)助車站搬運各類物資,配合車站開展現場安全管控、各項演練、運營前安全評估以及按業(yè)主要求對主變電所進行巡視,核查進出設備房人員身份,發(fā)現危險品、危險人員及時處置等相關工作。
(2)運營期工作內容(2023年-2024年度)
承包商主要工作為車站安全巡視、客流引導、施工巡查、應急處置、主變電所日常管理及業(yè)主需要的拓展業(yè)務,協(xié)助車站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維護工作區(qū)范圍內運營秩序等工作。
按業(yè)主要求對車站及管轄范圍內(包含但不限于出入口、風亭、站廳、站臺、施工接口、防汛重點部位等區(qū)域)進行巡視,協(xié)助車站/主所完成安全、消防、反恐、三防等應急物資巡檢工作;
a.客流引導包括但不限于在站廳及站臺值守時按服務標準提供乘客咨詢導乘業(yè)務、引導乘客有序進出站、協(xié)助業(yè)主按客流組織方式維持車站秩序等工作。
b.根據車站/主所應急預案中的保安崗要求進行應急處置,包含但不僅限于車站火災、防汛、恐怖事件、清客、公交接駁、站臺門/車門故障、站臺門/車門夾人夾物、客傷等業(yè)主要求的應急處理。
C.按業(yè)主要求定期對主變電所管轄范圍進行巡視,核查進出設備房人員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記錄,發(fā)現可疑人員、物品及其他緊急情況時的應急處置。
d.業(yè)主需要的拓展業(yè)務包括但不限于參與滿足業(yè)務需要的涉及消防、反恐、三防、防疫的演練及培訓等工作。
e.用戶需求書包含的其他各項要求。
8、項目預算:人民幣 3391.35 萬元。
9、工期:暫計822個日歷天,預計開工時間2022年10月1日,預計結束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實際開工時間以業(yè)主簽發(fā)的開工令/開工報告為準。
10、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國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
(2)投標人必須具有有效的省(或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核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3)投標人必須具有近三年(自招標公告日期往前推算3年)簽訂的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的保安服務業(yè)績;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同一法定代表人只接受一家投標,母、子公司只接受一家投標。
注:
(1)投標人提供的證書(證件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近三年在招標投標活動或合同履約過程中有不良行為記錄正處在我市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門調查的或被招標人(含招標人股東方)列入招標人不良誠信行為名錄的投標人且正在處罰期的將不被接受。
(3)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失信行為的投標人將不被接受。
12、投標人
本次招標活動在 ( /)交易平臺進行。投標人應當遵守該公司的相關交易服務規(guī)定。(請有意向參與該項目的投標人,登錄 /進行網上注冊并報名)。
13、
14、 投標人網上注冊相關事宜
15、現場踏勘:不組織,投標人可自行踏勘。
16、投標保證金:¥400000.00元(人民幣肆拾萬元整),在
17、截標、開標時間、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