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師宗縣2019年鄉(xiāng)村振興土地整理項目承接主體招標
公開招標公告
一、采購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云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管理辦法》、《云南省土地開發(fā)整理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政府采購主管部門批準曲靖市福寧建設工程招標 師宗 (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師宗縣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曲靖市師宗縣2019年鄉(xiāng)村振興土地整理項目承接主體招標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歡迎具有相應資格的投標人參加本次投標。
二、項目概況
2.1項目
2.2項目編號: QJFN2020-SZ05
2.3項目 總建設規(guī)模為795.0234公頃,建設內容為土地平整、灌溉與排水、田間道路、地力培肥及其他等工程。項目總投資8186.28萬元(含項目建設期利息)。
2.5采購預算:8186.28萬元。
2.6項目服務期限: 5年;其中項目建設期2年,購買服務期限3年。
2.7服務質量要求:承包商所提供服務滿足采購人要求,采購人每年不定期進行考核,若1年內有3次連續(xù)考核不合格的,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
2.8招標范圍:本項目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項目的中標人(即承接主體)。由中標人負責組織完成從項目融資、可研、設計、申報各項報建審查手續(xù)、招標、施工、設備材料采購開始等,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移交、工程結算、財務決算及項目審計等工作完成為止的所有相關工作,按照本項目的建設功能要求實行本項目的投資、質量、工期和安全控制目標,向招標人提交建成項目,按合同要求交付使用并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招標人在項目期間參與配合承接主體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量復核、竣工結算審計、耕地質量評定等相關工作。
注:供應商必須對項目內容進行整體報價,不得缺項漏項,否則按不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處理。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3.2投標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注冊,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范圍包含土地項目的投資、開發(fā)整治等事項、項目管理等;
3.3投標人在“信用中國”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記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提供查詢結果網(wǎng)頁截圖;
3.4投標人在“中國 ”( )提交電子化交易所需資料,并到曲靖市 一樓前臺服務區(qū)CA辦理窗口辦理CA數(shù)字證書。注:投標人(供應商)需先進行電子報名后再與代理機構 2020年2月18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號 文件名 創(chuàng)建時間 1 公告發(fā)布單.pdf 2020-02-18 1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