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友招標代理咨詢 (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防護裝備項目(項目名稱)進行內控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SDY- 2023H033
2、項目
3、預算金額:29萬元(報價超過項目預算作無效響應處理)
4、采購內容:
序號 |
裝備名稱 |
數(shù)量 |
單位 |
備注 |
1 |
防割手套 |
184 |
副 |
|
2 |
警繩 |
174 |
個 |
|
3 |
折疊路錐 |
174 |
個 |
|
4 |
防闖入電子路錐 |
116 |
個 |
核心產(chǎn)品 |
5 |
約束帶 |
58 |
個 |
|
6 |
折疊警告標志牌 |
58 |
套 |
每套11只。 含(1)前方檢查;(2)限速40;(3)限速20;(4)左道變窄;(5)左道行駛;(6)右道行駛;(7)停車檢查;(8)解除限速20;(9)闖卡破胎;(10)禁止超出;(11)事故。 |
5、項目交付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采購人根據(jù)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本項目采購文件免費獲取。自采購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請各潛在供應商將以下材料以掃描件形式發(fā)
(1)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4)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原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根據(jù)《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guī)〔2018〕10號)有關規(guī)定,凡在南京地區(qū)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事先
3、是否接受進口產(chǎn)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現(xiàn)場及答疑時間、 供應商如果對采購需求有疑問請和采購人溝通。
5、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單位
采購
辦公
(2)代理機構
采購文件編制:呂工
聯(lián)系
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