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2022年第15期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平國土公開出讓 [2022]024號
經(jīng)平南縣人民政府批準,平南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位于平南縣平南街道朝陽大道與雅塘街交匯處西面地段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4宗?,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
序號 |
宗地編號 |
土地座落 |
土地來源 |
規(guī)劃出讓總用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 |
出讓方式 |
出讓 起始價(萬元) |
1 |
PN2022-087 |
平南縣平南街道朝陽大道與雅塘街交匯處西面地段 |
政府收回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 |
47.31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70年 |
掛牌 |
50 |
2 |
PN2022-088 |
平南縣平南街道朝陽大道地段 |
政府收回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 |
264.21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70年 |
掛牌 |
255 |
3 |
PN2022-089 |
平南縣平南街道瑞雁大道地段原縣檢察院用地 |
政府收回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 |
317.55 |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70年 |
掛牌 |
280 |
4 |
PN2022-090 |
平南縣馬練瑤族鄉(xiāng)馬練圩 |
政府收回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 |
238.60 |
商務金融用地 |
40 |
掛牌 |
100 |
二、出讓宗地規(guī)劃要求
宗地編號
規(guī)劃用地總面積(㎡)
規(guī)劃建設用地性質
出讓年限
容積率
建筑密度(%)
建筑控制高度
PN2022-087
47.31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70年
>3.00~≤5.00
≤100.00
19.00米,其中底層高4.30米,二層及二層以上層高3.50米
PN2022-088
264.21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70年
>3.00~≤6.40
≤100.0
22.00米,其中底層高4.30米,二層及二層以上層高3.50米
PN2022-089
317.55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70年
>3.00~≤6.10
≤100.00
22.00米,其中底層高4.30米,二層及二層以上層高3.50米
PN2022-090
238.60
商務金融用地
40
>2.00~≤5.5
≤100.00
24.00米
其他規(guī)劃條件按規(guī)劃意見書執(zhí)行。
三、出讓方式
以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按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的規(guī)定,設有底價,底價由平南縣土地供應價格審查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四、競買人范圍及其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其他組織和自然人,除在平南縣轄區(qū)范圍內仍拖欠土地出讓價款和被認定存在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fā)規(guī)模超過實際開發(fā)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的行為者及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該次出讓活動。
(二)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競買,也可以聯(lián)合競買。申請人屬聯(lián)合申請的,必須出具聯(lián)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
五、起始價、競買保證金、加價幅度
序號 |
宗地編號 |
起始價(萬元) |
保證金(萬元) |
加價幅度(萬元) |
收取出讓金標準 |
1 |
PN2022-087 |
50 |
50 |
1 |
成交價款的100% |
2 |
PN2022-088 |
255 |
255 |
5 |
成交價款的100% |
3 |
PN2022-089 |
280 |
280 |
5 |
成交價款的100% |
4 |
PN2022-090 |
100 |
100 |
1 |
成交價款的100% |
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人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匯入平南縣 指定的銀行賬戶(以銀行進賬單為準)。成交后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即轉為定金,待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抵作成交價款不再退還;其他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可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成交方式
掛牌期限屆滿,掛牌主持人現(xiàn)場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xù)競價。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掛牌主持人連續(xù)三次報出最高掛牌價格,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是否成交: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等于或高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3.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底價或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7日17時00分,到平南縣 獲取本次掛牌出讓文件。
(三)參加競買的申請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17時00分,到平南縣 提出書面申請。
(四)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7日17時00分,競買保證金在成交后即轉為定金。
(五)經(jīng)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以競買保證金到賬為準,平南縣 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9日10時00分(節(jié)假日照常掛牌)。
(二)掛牌
(三)
聯(lián)系
報名競買保證金匯到以下賬戶:
戶 名:平南縣 賬 號:947712010111979467 行 號:402624400014 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以變更公告為準。 平南縣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2月21日
2022年12月21日